清水妙子

上天的光荣在人类惊人的庸俗中沉沦暗淡下去。

【丁诺】一粒尘土的旅行

  • 非国设

  • He

  • 第一次写丁诺如果没有ooc的话真是太好了w

  • 食用愉快


by:清水妙子


房间里还有他的气息。

三年后我再次回到这,回到哥本哈根,却只能看到放在床头的和他的合照。

我深吸一口气,久违的气味混杂着灰尘飘进我的鼻腔进入我的气管,我咳嗽了几声,扔下行李坐到他的床上。

我们的第一次就在这张床上不是很愉快的献出,他笨手笨脚地解开我的衣服,笨拙生涩地咬着我的脖子,喘息喷洒在我的耳垂边,说上几句不知从哪听来的俗套情话。

但光是这些我便心跳不已,与他重来次我都愿意。

我摸到抽屉里的老式收音机,琢磨了一会儿才找到开关,粗糙的沙沙声响起在房间里,调换频道,刚好听到《有一处好地方》(注1)的“bag højens bautasten”(注2)。

刺耳的沙沙中勉强可以分辩出音调,我想起他花150克朗买回来这台收音机时对他的轻蔑。

“我从不知道原来你是古董爱好者。”

“我亲爱的亲友,你不觉得这很有宗教色彩吗?”

“是吗,你真应该多去几次教堂。”

他说我的话渐渐多起来,我对他说“我的话光是嘲讽你就已经不够用了”。

他大笑着抱起我,脚尖离开地面的那一刻我吓得把盘子里的甘草糖倒到他的头上。

“抱歉,手滑了。”

“诶???!!!”

我蹭着满是灰尘的枕头,我不敢偏头,那样眼眶里的温热会淌出来,会弄脏他的床,打乱这个房间的呼吸。

我恳求你,丁马克,回来,带着你的笑容和心跳。

我在傍晚时醒来,收音机只剩下了沙沙声,房间被染成橘色,若是三年前或是更早以前,此时我肯定会被厨房里的声音吵醒,我会安静地躺在床上听着丁马克哼歌,等着他叫醒自己。

待他进入房间,我会孩子气地闭上眼睛装睡,等他吻上我的唇,碾转一阵要放开时,再伸出舌头扫一圈他的口腔,然后我会睁开眼睛,看他穿着围裙红着脸窘迫的样子,这副少见的模样会让我笑出来,从床上坐起来心情很好地吻他的颊,还会坏心眼的咬一下他的耳垂,再和他缠绵在一起。

起身,关掉收音机,我的呼吸打乱了阳光下漂浮的灰尘的节奏,颗粒快速地在空中旋个圈又缓缓下落,

又马上被轻微的风带起,卷向房间的所有角落。

我走到厨房,洗菜盆里有几棵干瘪腐烂的蔬菜,苹果还放在跕板上,发出腐烂的臭味,围裙被随意地扔在地上,图案扭曲在一起,变得有些狰狞。

他没有做完这顿晚餐。

我在书架里找到我寄给他的信,都被收在柜子里,我写给他的或许不是信,一个信封里都是纸条,记满了我的心情和随笔。

“我在卑尔根的港口却想着哥本哈根的雪飘。”

“我一天见不到你就像没有黄油吃一样。”

“喜欢蓝莓酱配土司吗?我觉得你会喜欢,你大概是吃不出酸味……?”

“或许只有嘲笑你才能让我的心情有那么一点好转,但你是不是说的太多了?比我妈妈还啰嗦。”

“我记得你所有的话,就像记得你所有惹我生气的方法一样。”

他回给我的信被我单独从卑尔根寄过来,我的行李根本塞不下那个大箱子,他曾经说,三个月内单单给我写信就用掉了6瓶墨水。

我不知真假,但他给我的回信的确很多,两三天就有一封,每一封都像我大学毕业时的论文一样,他说,我是值得他毕生研究的学问。

我还是不能理解他选择文学作为事业的原因,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选择了相反的人生道路。

我娶了数学公式,他娶了屠格涅夫的著作,于是我回了卑尔根,他则留在哥本哈根。

书房里还有淡淡的墨香味,他惯用的墨水,纸张,钢笔,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,书桌上平铺着信纸,已经有些掉色,我从书架上抽出一本《百年孤独》,这是他最爱的书,书架扬起一阵灰尘,我没有打开窗户,风会卷走他的气息,就像卷起桌上的信纸一样。

关于丁马克留给我的东西,除了满脑子的回忆外,就是这些书了吧。

我们还是朋友时,丁马克说他一无所有,他大学时甚至买不起他猫的猫粮,但他仍然带着那副笑和满腔的热情做着无数份工作来养他和他的猫。

正是这点让我对他产生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,直到我发现他的脑子里有一些十分奇妙的东西,比任何宝石还要珍贵的想法,这使我更愿意与他交谈,并任自己的荒谬感情一发不可收拾。

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对他提出的交往,他只是将钢笔放下,然后像个绅士一样吻了我的手背,叫我女友。

我拉住他的嘴唇往两边扯。

然后我们吻在一起,从书桌到沙发,从沙发到床上,我掐着他的腰,他却没有因此停手,青涩苍白的吻落在我的全身各处。

“怕吗?”

当他那硕大的下体抵住我的时候,他喘息着问我。

“白痴吗?”

我抬起了腰。

他是我第一个交往的对象,也是最后一个。

连我自己都不知道,我那么爱他,比任何人都要爱他。

丁马克是个孤儿,朋友也很少,生活一直都是窘迫的样子,但他从不露出沮丧的表情,正是他上扬的嘴角,清澈得如波罗的海的眼睛,让我想要去给他温暖。

至少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,当我听到他去世的消息时,我几乎快发疯。

他的遗体被国家处理,葬礼无人出席,就连房子都要捐给国家,我来不及赶回去,只好匆匆买下他廉价的房子,我从未想过,再会是在墓地里。

我翻开书,页码上有一个小标记,书缝间是一张书签,精致的蓝色丝带刚好垂到页码上,我拿起,书签上有字。

“诺威诺威诺威诺威诺威……”

书签的空白部分写满我的名字,不留空隙,密密麻麻。

心中的东西不知道被什么夺走,整个人恍若失重一般摇摇欲坠,他骗走了我的一切,却不肯让我窥探他丝毫。

他的难过,他的痛苦,他的不堪,他的体检单。

我胡乱地在眼角抹了一把,眼眶被我揉得生疼,我从未这样哭过,如果他能看见,一定会大吃一惊。

楼下传来微弱而清晰的音乐,我仔细听了一下,是《有一处好地方》的旋律。

而我已经关掉了收音机。

我慢慢下楼,黄昏的光晕笼罩了整个屋子,很奇怪,看不见灰尘。

厨房里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,我怀疑是小偷。

走到厨房门口,我有些愣神。

厨房又恢复了原样,变得干净整洁,围裙重新被某个人穿上,被溅上红色的酱汁。

“丁马克……”

我知道我的声音在颤抖,我或许是出现了幻觉,但我很高兴我能有这个幻觉,至少我能看见他,再一次。

“嗯哼?亲友?你怎么下来啦!”

我不敢问他,不敢去触碰他,我就那样站在原地,一动不动。

“你怎么啦?快过来快过来,我刚好调好了酱汁!”

他没有转身,不然他一定会看到我的表情是何等的可笑,我往前走了几步,身体随时会朝一边倒,我努力控制住重心,深吸一口气,环住他的腰。

他明显地僵住了。

“亲……亲友?”

“叫我的名字。”

肉体的实感与温暖源源不断地汇集在我的心脏里,我的脑袋因为这个好像就快炸开。

“……诺威?”

“我承认,我没有你,活不下去……”

他的背更加僵硬,汤汁已经烧开,水汽罩住他的身体,也罩住我的眼睛,收音机重复播放着那个旋律,这个场景又如幻觉一般,让我有些晕眩。

“我亲爱的诺威……”他放下汤勺,扣住我的双手,“没有了你,我也活不下去的,你要相信这一点,我想要待在你身边,无论以哪种形式,就算是下地狱也在所不惜,我爱你,只爱你,所以,请你也继续爱我,不要吝啬你丝毫的爱意,我就不会离开你,我会乞求上帝,让我与你共度余生。”

我用尽全身的力气点头,如果他能就此和我共度一生,那么我的爱意不会有丝毫消退,我会爱着他,永远。

“吻我吧,丁马克……”

“乐意效劳。”

他的唇一如既往的温暖,我望进他的眼睛里,他的眼睛里有话,一字一句,响在我的心里。

“你愿意和我结婚吗?”

“我当然愿意,亲爱的丁马克。”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丁马克真的恳求上帝让他回诺威身边了吗?

这就要问他本人了。

“不死一次他怎么会回来和我结婚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”

恭喜您解锁——心机丁×1

(bushi


end.


附:1 《有一处好地方》丹/麦两首国歌中的一首(没听过什么丹麦语种的歌就用这个替一下qwq)

2 bag højens bautasten 在墓穴之中长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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